一、引言

為強化客戶權益保障與資訊透明度,遠信國際租賃相關服務,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設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專區」。

本公司秉持誠信、公平與透明原則,致力提供合法、清楚且適切的金融商品與服務,並重視客戶個人資料與隱私安全。在服務過程中,我們依循「了解客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原則,確保產品與服務符合不同客戶的需求與風險屬性。

透過本專區,我們希望讓您能清楚掌握自身權益資訊,並在需要時獲得即時協助與完善保障。

二、防詐騙提醒

本公司不會先收任何費用,請勿將存摺、印鑑或密碼交付他人

遠信國際租賃不預收任何費用,請勿將存摺、印鑑、晶片金融卡或密碼交付他人,以防存款被盜領。

另於網路上進行交易時請提高警覺、謹慎評估,交易前務必三思,以防杜詐騙。

不要相信來路不明的冒牌網站
防詐騙提醒!!

遠信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信租賃)近期發現有詐騙集團冒用本公司商標及相似名稱,於網路架設不實網站。遠信資融再次聲明官方網站及聯繫方式如下:

敬請各位客戶為保障自身權益,切勿輕信、聯繫或點擊任何來路不明之一頁式廣告、社群或網址,也不要下載任何不明投資軟體,並切勿上傳任何證件與個人資訊,或透過偽冒網站進行任何交易。

如發現有任何假冒遠信租賃或本公司暨轄下子公司、關係企業名義之情況,或對電子郵件、社群及網址有任何疑慮,請立即與本公司確認,或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電話尋求協助。

165全民防詐騙網址: https://165.npa.gov.tw

三、無代辦聲明公告

為強化客戶個人資料安全保障、避免潛在消費爭議,遠信國際租賃,不委託或授權任何外部代辦業者或個人承辦相關申貸作業。

未來,所有申辦流程將僅限於遠信租賃官方平台正式管理之通路進行,確保您的交易安全與服務品質。

我們致力於提供多元、透明且安全的融資選項,協助客戶靈活運用資金、優化車輛資產配置。

敬請消費者於申辦融資業務前,務必確認所使用之服務平台與管道,是否為本公司直接提供、正式管理與發行。切勿透過未經授權之第三方平台或個人進行申辦或提供相關資料、亦請勿向該第三方支付取得本公司融資服務之費用或報酬,以保障您的交易安全與個資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透過本公司官網或客服專線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感謝您長期以來的支持與信任,我們將持續優化服務流程,守護您的資訊安全與交易權益。

四、資融爭議處理、客戶服務諮詢

若您有融資爭議問題,您可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絡。

融資爭議專線: 02-2950-0200 #870、#871、#86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21:00 例假日:10:00~18:00

融資爭議信箱: services@fartrust.com.tw

客戶服務諮詢專線: 02-2950-0200 #870、#871、#86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21:00 例假日:10:00~18:00

五、融資業務年利率及總費用率說明

融資金額 5萬
還款期數 36期
利率 0%~15.75%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 $0~$3,0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 0%~20.21%

註:

  1.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僅為例示,實際條件,仍以融資租賃公司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金融消費者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融資業務類型及個人資歷條件而有所不同。
  2.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利率。

六、提前清償補償金收取

如果您沒有其他違約情形,而想要在原本約定的期數之前清償對本公司所負之債務:

  1. 如於分期付款開始後20期(含)內提前清償者,加收按未到期本金餘額12%計算之補償金。
  2. 過20期者,加收按未到期本金餘額2%計算之補償金。

註:如合約有另外議定者,依合約內容為準。

七、相關服務費用收費標準

  1. 補發紙本帳單:工本費200元。
  2. 法務催繳作業管理費:200元/逾期每期。
  3. 台端如不依約履行而致發生催收、實行抵押權或訴訟時,本公司為行使或保全對台端之債權而支出之徵信費、鑑價費、律師費、取得執行名義費用、強制執行費用、參與分配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均由台端負擔。
  4. 如合約有另外議定者,依合約內容為準。

八、延遲利息收取

  1. 如有分期償款發生遲延繳款之情況,除債務人及連帶保證人同意受讓人依約向債務人及連帶保證人請求未清償之本金及按年利率16%計算之遲延利息。
    計算方式如下:
    本金X年息16%X(逾期天數/365天)
  2. 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即喪失其分期債還之利益。受讓人得不經通知,要求債務人及連帶保證人立即清償全部未清償之本金及按年利率16%計算之遲延利息:
    1. 債務人未依本同意書約定清償債務,或償付費用、稅捐。
    2. 債務人不履行或怠於履行其於本同意書之任何義務,或未經受讓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3. 債務人交付之票據退票,或於未到期前,發票人被列為拒絕往來戶,或發生退票情事,或因重大信用毀落而顯有到期不履行之虞。
    4. 債務人因其他債務關係而受假扣押、假處分、強制執行或受破產之聲請,或聲請和解、調解,或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請求協商、聲請更生或清算,或抵押物因違法情事遭扣押時。
    5. 債務人死亡、失蹤或發生繼承而其繼承人聲明拋棄繼承時。
    6. 債務人連帶保證人拒絕履行保證責任,或其保證能力顯為不足。
    7. 其他事由足以影響受讓人之權益。
    計算方式如下:
    全部未清償本金X年息16%X(延滯天數/365天)

註:如合約有另外議定者,依合約內容為準

九、其他繳款方式

本公司目前已可申請電子帳單,您可至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商店下載「遠信月付大人 APP」,並於超商或 ATM或網路銀行進行繳款。